2020年7月23日 星期四

小地震比較多,就不會有大地震嗎?

文/潘昌志  編輯校稿/陳子翔

或許在地震頻繁的臺灣,大家對於地震不陌生,若經常關注相關報導,或是有看我們平常的文章就會知道「地震是一種能量累積後釋放的現象」。不過阿樹就常聽到一個有關地震釋放能量的迷思,那就是「發生小地震好,因為這樣大地震就比較不會發生。」的論點。

為什麼說這是迷思呢?因為這本來就不是必然情況,但在以往少有學者會直接跳出來駁斥,甚至前氣象局地震中心郭主任也常有類似這樣的比喻:「目前今年台灣所釋放的地震能量為〇〇顆原子彈、還有〇〇顆的能量還沒釋放…」。看起來這就像有種嘗試預測地震的意味,但又似乎在研究中少見這樣的統計。因此,為了避免大眾在看待研究產生誤解,我們認為有必要跟大家談談這個主題。
來源:民視新聞yahoo版


首先,地震的能量能不能統計與評估,得從:「地震再現模型」這個重要的概念談起。如果斷層的累積能量到釋放的過程固定,那麼在固定的時間間隔下,應該會發生固定大小的大地震,但是實際上並沒有這種例子。因此Shimazaki and Nakata (1980)提出了二種不同的地震再現周期的模型,一種是「時間可預測模型」,另一種就是「滑動可預測模型」。直接用「人話」來跟大家說明就是,時間可預測代表的就是我每天不管吃多、吃少或幾點進食,就是準時早上10點會在公司或學校上大號;而滑動可預測就是不管怎麼樣,我就是每次只要上大號就是固定排出500g的排遺。現實上是會有某程度接近某一種狀況,但也會有一定量的誤差,而且會因人而異,同樣的斷層錯動的時間與錯動量的可預測性,也是會因地而異。




以排遺比喻的斷層滑移地震預測模型(上半部修改自Shimazaki and Nakata (1980))

回到原先的主題,當「小地震比平常多」時,如果是接近「滑動可預測模型」的斷層,就會因為大量小地震釋放了一定的能量,而使接下來的大地震不會那麼大,或是延遲發生。但必須要先說這是「理想模型之一」,因為這邊說的小地震多,是要到「非常多」才會達到效果,因為如果規模差了2就差1000倍能量,因此以能量來看,要有1000個規模4的地震才能抵1個規模6的地震。至於如果是「時間可預測模型」類型的斷層,其大地震的再現程度就和時間的關聯較大,但和滑動量關係較小,就難以評估它動起來有多大。

  1. 所以,要符合「小地震增加釋放了能量,延遲大地震發生」的狀況,只會出現在以下情況:特指某條斷層上發生的地震現象
  2. 此斷層具有滑動量可以預測模型的特性
  3. 別的因素(譬如地下水壓力)對此斷層的影響較小

但是即使是上述這種特例,都還是會有各測量與計算誤差在,更不用說是更混沌未知的地下構造,因此「小地震比較多,就不會有大地震」這句話,可能只有極小的正確率,其它狀況下它可能就如同丟銅板一般難以準確掌握。

但…假如我們能好好識別出各地斷層或地區的特性,深入研究地底下與分析地震資料,是不是就能找到符合能量規律釋放特性的斷層呢?

這樣的研究是有的,但也常有爭議或是不確定性高。地震研究中有一些針對過去地震所做的統計分析,期望能從規律性來找到答案,而最早找到地震具有規律性的研究,也是由發明「芮氏地震規模」的地震界黃金組合:古騰堡和芮克特提出的”Gutenberg–Richter law”(古登堡-芮克特定律),這也是地震學中少有的「定律」關係式,意思是大於等於某個「規模」的地震和其地震「個數」的規律性:

來源:wiki By Courtesy Spinningspark at Wikipedia, CC BY-SA 3.0, https://en.wikipedia.org/w/index.php?curid=31230752)

接著簡述一下古登堡-芮克特定律(好我知道很難所以直接用粗體幫大家畫重點哦,但這個學測不會考):某個地區、某個時間序列中,不同規模越的地震發生的頻率不同,越小的地震越多,而形成了指數(對數)的關係,其中a、b為常數,a與觀測的時間和區域大小有關,而b值(b-value)則與地體構造有關,中洋脊、海溝、碰撞造山帶、板塊內部(通常是大的陸塊中間)等不同構造特性都有不同的b值。但有些研究也發現,如果長期觀測一地的b值變化,會發現大地震前的b值「時常」會有變小的情況,因此有些地震學家便常試將b值作為一種「地震前兆」的指標。

那麼,b值和本文的主題有何關係?那是因為如果將a值固定,當某個統計時間區段的小地震減少時,b值會隨之降低(因為原先的大、小地震比例改變了),這似乎就隱含著之後可能會有比較大的機會發生較大的地震,以回復到比較穩定的背景b值,正好會得到:小地震變得比平常少、大地震發生機率會提高。如果古登堡-芮克特定律是對,那麼這結論聽起來似乎合理,但背後還是有很多沒提到的科學限制和問題,諸如:
  1. b值是依靠地震資料算出來的,實際上目前的地震儀不可能偵測到100%發生的地震。
  2. 地震規模計算是會有誤差的,而且這種誤差可能很隨機、也可能有難以發現的系統性誤差。
  3. 根據目前研究結果大地震前的b值降低並非必然現象。
  4. 統計區間將影響a、b值計算結果。

所以結論是,如果我們以較大的時間、空間尺度來看,古登堡-芮克特定律是存在的、b值也確實應該有背景值和異常值存在,只是它的起伏尺度因地而異,也可能僅是宏觀的規律,因此目前才會將其作為地震前兆現象的參考之一(強調「之一」很重要,因為它的不確定性高,不是必然之事)。

回到主題,當我們討論「小地震比較多,就不會有大地震」這句話時,雖不能說它必然錯誤,但在句末加上問號,確實是必須的。而談到這邊還是得重申,地震預測的研究並非不能做,可是結果總是遙不可及,即使熱忱滿滿的研究者也只得慢慢做,急不得;因此,現階段的防減災作為和打底的基礎研究(譬如了解地震是什麼),或許還是務實面向得考量投入的。


參考資料與延伸閱讀
維基百科:Gutenberg–Richter law
臺灣西南部由b值探求大型地震回復週期(中央氣象局研究計畫)
Shimazaki, K., & Nakata, T. (1980). Time‐predictable recurrence model for large earthquakes. Geophysical Research Letters, 7(4), 279-282.

為什麼要把地震能量換成原子彈而不換成營養午餐呢?

文/潘昌志    震識:那些你想知道的震事  副總編輯

對啊!(指標題)為什麼?
好的,其實這是個假議題,掰掰(喂~~
應該是要先說明一下,為何要把地震能量換算成原子彈說起。

「相當於幾顆原子彈」是過去阿樹在氣象局地震測報中心服務時,當初郭主任在跟媒體科普時「發明」的比喻方式,確實,在10幾20年前大家對於地震規模和震度的差異有更嚴重的混淆(雖然現在還是常搞混),以一個具有極大能量釋放的經驗(廣島、長崎的原子彈爆炸)造成的影響來比喻,或許可以讓人對於抽象的地震能量有些具象化的想像。

File:Atomic Explosion over Hiroshima.jpg
小男孩原子彈在廣島爆炸的狀況,來源:wiki

不過,隨著阿樹幾年來撰寫地震科普的經驗,思考了大眾傳播、地震規模的科學意義後,對於這樣的說法有一些不同的看法,其中最初的一個疑問便是:
  • 如果每次都以「相當於幾顆原子彈」呈現,那「地震規模」一詞還有必要存在嗎?
要回答這個疑問,或許我們可以再從地震規模談起,前面已經提了很多次,規模代表的就是地震釋放能量,細節請詳見地震的大小誰說了算?Part I:課本沒教的芮氏規模。當年地震學家芮克特(Charles Francis Richter)和古騰堡(Beno Gutenberg)設計地震規模時,也考量了大地震和小地震的能量(其實是地震儀的振幅)差異極大,因此將測量的參數經過公式中的取對數值有效的縮減它所需要呈現的參數。用白話來說就是,跟你說價格是5位數、6位數、7位數,就不需要寫成10000、100000、1000000的概念,所以當初使用地震規模作為表示時,就已經考量到表示方式的容易性。

地震儀振幅與規模關係,修改自Ansfield, V.J.,1992.





所以,再把以對數處理過而簡化的「規模」概念,再換算回接近原始能量表示的原子彈概念,總令人(尤其是科學家)覺得怪怪的。而就筆者的經驗,有時在媒體報導或是記者詢問專家時會問或提及「這次地震相當於幾顆原子彈啊?」這也意味著若以原子彈個數來呈現地震釋放能量,並不會特別讓人更易理解地震規模的意義。舉個對話例子來說:

『請問一下這次地震芮氏規模多少呢?』
「規模6.5」
『那麼相當於幾顆原子彈呢?』
「…」
實際上即使算出來是相當於幾顆,對於大眾在地震上的理解並沒有太大的助益,因為地震所帶來的危害也不如投放在廣島的小男孩原子彈這麼大,或許反而還會成為一種錯誤理解地震災害的方式。

當然,如果是對於完全對「地震規模」沒有概念,又想要快速的讓對方知道地震現象的話,把板塊運動當成為地底下「充能」的概念,而把岩層作為能量累積的大水庫,再把地震當成是一種釋放的方式,那麼借用原子彈爆炸的能量來談,或許是一種快速短效的科普傳播,然而以長期來看,確實的了解規模的基本定義,還是我們做科學或防災教育上的終極目標。
  • 如果大眾理解了地震規模的意義,是不是就不再需要以「原子彈」的概念比喻?

所以,結論就是用幾顆原子彈來談地震規模「沒有不行,但不算好」,而直到目前,以規模來表示地震本身的大小仍然是學術上或是正式報導中常用的呈現方式。或許我們接下來需要思考的是,知道了規模大小等於幾顆原子彈…

然後呢?

通常報導不會有然後,多半只有譬如「規模7.9的強震=約356顆原子彈=能量真是超級大」的資訊,如果沒有嚴重災情,報導就沒了,實際上表達有幾顆原子彈只剩下這樣的功能。而當我們已經理解,地震規模每增加1,能量就是多約32倍、每增加2則是接近多了1000倍,就不需要去想像「356顆原子彈」的能量有多少了吧?

*本文屬於阿樹個人對地震科普傳播的觀點,不代表大部分地震學家的立場。不過,本主題和另一個常見的地震相關的迷思有關,詳請見:「小地震比較多,就不會有大地震嗎」一文。

2020年7月13日 星期一

穿越了44年後發生的餘震?

文/潘昌志    震識:那些你想知道的震事 副總編輯

2020年的7月12日,中國唐山發生了一起規模5.1的地震,雖然就常識而言地震規模不算大,但因為中國華北的地盤堅硬,有些地方還是數十億年就存在的陸塊,因此地震波的衰減少、因而特別「有感覺」。不過對於非地震影響區的人們,更覺訝異的不是地震本身的搖晃,而是官方公布「這個地震是1976年唐山大地震的餘震」。

來源:香港蘋果日報 https://hk.appledaily.com/china/20200712/LEPUFKA5OSULJAVCIGL5OBFATI/


穿越了千個萬個,時間線裡…44年後發生的餘震,怎麼可能?但如果我們google一下新聞,其實在2012年時,唐山也發生過規模4.8的地震,也被稱作是1976的餘震,這也代表至少就中國官方的科學團隊的認定下,至今仍有唐山大地震的餘震,一點都不意外,但到底哪裡不意外呢?我們先從地震發生個數的統計來看,有沒有符合「大森法則」哦,可以發現,餘震個數衰減公式中並沒有限定「衰減的情況」,唐山地震的例子,正好可以告訴我們餘震的個數隨時間變化會有「因地而異」的現象,根據Liu等人(2014)的研究,以唐山大地震與美國中部(密蘇里州)的新馬德里地震帶(1811~1812地震)為例,提出了在板塊內部的地震序列持續時間非常長(可能達百年以上),而目前看到1976年大地震後唐山發生地震的次數與規模的衰減狀況,大致也遵循大森法則,只是衰減得非常之緩慢,光從地震數量的統計與地震規模來看,如果40年後還有規模5的地震,也不算意外。而類似的道理,在許多超大型的地震(規模9以上)上,也常有近十年或超過10年以上仍會出現的大型餘震,如2011年東日本大地震後的9年(2020.6.24),仍有規模6左右的餘震。

唐山大地震(紅色星星)後的餘震狀況,改繪自Liu等人(2014)


所以,一般來說要檢視一個地震是否是先前大地震的餘震時,考量的第一件事就是「背景地震」。所謂背景地震,就是跟任何地震序列都沒有相對關係的地震,排除掉是某個大地震的前震、餘震等可能性的地震,那就是背景地震。1976年的唐山大地震,是沒有前震徵兆的地震(也是不太可能會有臨震前兆可供預測的地震類型),所以在那之前的地震,可以算是背景地震。只是,在那之前的地震數量也非常少、非常小,也因此至今為止雖然超過了40年,發生規模4~5左右的地震與其序列,仍會被視為唐山大地震後的餘震。背景地震少和多是什麼概念呢,我們就直接舉板塊邊界之上的臺灣為例,即使現在沒有明顯的大地震,每個月都會有上千個地震發生,但是在穩定板塊內部的地區,背景地震經常不到1%,甚至更少。所以以目前唐山的狀況,至少這些地震不像是背景地震,而且看起來會是下一個大地震的前震的可能性,也不如它是前一個大地震的餘震的可能性高,或許這也是官方說明會將2020的地震也列為是1976餘震的關係。
橫向是隨時間的變化(概念圖)
講到臺灣或其他地方的板塊邊界處背景地震頻繁,就不禁會讓人想到:對啊那在背景地震已經很多的地方,要怎麼定義是不是某個大地震的餘震啊?這就是另一種對於餘震的考量:地震的發生位置與破裂發生的方式,是否和前面的大地震,或是相關的地體構造有關係或是類似?譬如原來主震是近地表10公里,以逆斷層形式錯動的大地震,但某個在那之後的小地震,經過地震波分析得到的結果是深達30公里、正斷層型式錯動的小地震,且當地的淺層與深層的地質構造沒有適當有關聯的模型,即使震央與時間相近,還是會把它排除在主要大地震的序列之外,因為從目前的檢測方式,無法找到它們是同一家人的理由啊!

咦那你問我唐山大地震的地震序列錯動型式呢?歐,那可就難了,因為當地的地質構造相當複雜,有許多攪亂在一起的斷層系統,但大家平常又靜靜不動,直到大地震發生時,才趴啦一次有正斷層、平移斷層、逆斷層的各種型態相繼出現(Butler等人,1979),導致根本也只能把它們都列為一家人,而後續對此類的分析,仍還有待更好的觀測與理論。因此這種在板塊內部相對地震不頻繁地區的大地震潛勢,可以說是非常大的挑戰(少有地震紀錄、用歷史地震研究不確定性高、地質構造的模擬與驗證也難,挑戰自然也就極大)。

為此不禁要說,地震多的地方令人煩惱,但地震少的地方,也一樣令人煩惱啊!

參考資料:
Butler, R., Stewart, G. S., & Kanamori, H. (1979). The July 27, 1976 Tangshan, China earthquake—A complex sequence of intraplate events. Bulletin of the Seismological Society of America, 69(1), 207-220.
Liu, M., Luo, G., Wang, H., & Stein, S. (2014). Long aftershock sequences in North China and Central US: implications for hazard assessment in mid-continents. Earthquake Science, 27(1), 27-35.
唐山大地震的前因後果/蔡義本,科學月刊,1976 年第 7 卷第 9 期
為什麼一下是主震,一下又變前震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