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20日 星期四

深入思辨地震歷史,是身處地震國度的人生必修課


編按: 這是阿樹為《里斯本1755》一書撰寫的引言,雖然是書本引言,但裡面也為大家整理了一系列的地震故事,也在此與大家分享。

文\潘昌志  《震識:那些你想知道的震事》副總編輯

開始看《里斯本1755》這本書之前,希望讀者能先思考一個問題:
  「如果現在突然來了一個大地震,你會怎麼應對?」

  不過,這問題先不急著要各位回答,可以等到看完本文或者是本書之後,再來回答這個問題。

如果大地震來襲,該怎麼辦?

  不只是里斯本大地震,幾乎所有大地震最嚴重的災區,都是毫無防備的突然搖晃起來,即使現在的技術能提前數秒預警,我們能運用的時間也是極其短暫。所以,如果沒有先在平時思考過「地震來了該怎麼辦」這件事,我們的應對情況,並不會比十八世紀的人好到哪去……

  那麼該怎麼做才會「比較好」?抱歉,這本書不會告訴你,我也不會告訴你。因為這本書它所呈現的是葡萄牙和歐洲社會文化受里斯本地震的影響,而我之所以不談,是因為實際上對於地震來襲時的應對,並不存在一個可被奉為圭臬的「標準答案」。喔……不對,真要說的話,像是「保護頭頸部」確實是最重要的基本原則了,但除此之外,幾乎都是「因地制宜」,自然就沒有什麼標準答案或是SOP。

  正因為地震防災做法多半沒有標準答案,所以我會建議大家把它當作一個「open book」的開放問答,沒有時間限制、也沒有唯一解答,因為我的目的是,隨著我們對地震知識深入瞭解並思辨後,將地震的防災觀念內化,進而能在當下做出最好的選擇。這裡所談的「知識」,並非僅限於「科學的知識」,還包括了心理、社會、文化等不同層面,因此,當我們回頭翻閱關於地震的歷史書籍,或許就能理解地震對於人類文明與社會的影響。
 
里斯本地震發生之前,地震科學進展停滯了很久

  科學上,人們對於地震研究的突飛猛進,多半與大地震有關。不過,地震是一個相對難以觀測的現象,更不用說發展成理論,因此自亞里斯多德提出氣動說之後,或許是歐洲文化賦予了理論的權威性,一直普遍認為地震的成因是來自地底下的氣流所致。這個在現在看來錯誤的理論,主宰了人們對地震的看法長達兩千年。到了里斯本大地震(1755)後,即使是著名哲學家康德,也站在亞里斯多德的論點上進一步發展,從來自地下的風,變成來自地下的岩漿或其他可燃物爆炸所致。確實這樣的說法較先前合理,但從現在觀點來看還不夠精確。此外,有些學者將理論拉到星體運動,認為可能是地球自身的運動,或是與太陽有關的引力作用造成地震。

  即使里斯本大地震時期的地震成因論述,與目前所知的科學仍相差甚遠,但里斯本大地震影響地震科學發展的主要關鍵之一,就是「開始去思考、嘗試不同的可能性」。這很重要,如果後來的人繼續把地震氣動說當成神主牌一樣供奉,那麼地震學發展鐵定會再慢上許多。因此我們也可以說,里斯本地震對科學的影響並不只發生於當時,還延續了一世紀以上。

宗教與哲學的論戰

  哲學和科學的啟蒙運動讓人類對地震的知識慢慢進展,但一般人用宗教來解釋自然現象仍十分普遍,比起科學觀點,更多的是認為里斯本大地震是種天譴、天罰。尤其里斯本大地震發生的時間和地點實在太剛好了,在對天主教非常虔誠的葡萄牙首都、在萬聖節的隔天(11月1日),照理說是人們慶祝宗教盛會的時候,卻發生了幾乎毀滅首都的地震與海嘯,加上有些教堂也無法保護人們,因為被震垮而造成傷亡,當時許多的手稿書信甚至會特別強調被「十字架壓死」的情況。這樣的情況,難免就會讓人們反思一件事:到底為什麼地震會侵襲我們的家園?本來該保護我們的教堂與十字架為什麼沒有辦法保護人們?

  彼時人們分別從宗教和哲學的層面開啟了不同方向的論述。可以想像,將地震用比較危言聳聽的方式來渲染,絕對比用科學的方式討論地震還受歡迎,這個道理到現在還是一樣(不知道是該哭還該笑),所以我們也不難理解,在里斯本大地震後甚囂塵上的地震謠言,遠比探討地震實際成因還吸引人們注意,像是說什麼末日要來啦、人們過得太放縱所以神看不下去之類的言論。這並不代表神職人員或虔誠的文學家都在造謠,而是從他們的認知與信仰上,受到的衝擊太大了!不過當時仍有一群虔誠的天主教徒,選擇用不同的哲學角度或科學角度來尋求解答,試圖將天災和神論分離。但是,當人們將相信一件事情作為一種信念時,就很難去改變其想法,這點也和現在常常有人寧願選擇相信「坊間地震預測達人」的各種偽科學觀點,也不願加以應用自身在教科書上學習到的知識一樣。

  當時宗教觀點的主要論述,來自主張「天譴說」最不遺餘力、同時勢力也最大的組織「耶穌會」,但對哲學家和葡萄牙政府來說,他們算是「來亂的」(當然,除了地震之外還有許多複雜脈絡,很多政治角力在裡面)。哲學家並非不相信神、不虔誠,但伏爾泰從邏輯的觀點提出:如果地震是神的旨意,那麼神職人員、無辜嬰孩的受害就變得無法解釋;雖然地震後大家都盡可能用最虔誠的儀式或心意祈求上天,餘震卻還是不停發生,這也凸顯出天譴說的不合理處。在政治上真正動手打壓耶穌會的,則是來自葡萄牙的首相(王國事務官)蓬巴勒(Sebastião José de Carvalho e Melo, 1st Marquis of Pombal, 1699 - 1782),宗教的說法一方面與政府對立,另一方面是重建社會秩序最大的阻礙,進而影響重建進度,當然要盡力排除。而因為這把火不只在葡萄牙點然,還蔓延到其他歐洲國家,自此耶穌會在歐洲各國的勢力也大受影響。

  同時,伏爾泰也將人們看待地震的矛盾觀點,歸因於地震發生之前,普遍流行的「樂觀主義」,認為「一切都很好」、「世界大致朝向好的方向發展」的思想,是造成災後人心混亂的主因。但盧梭則持另一種意見,他認為伏爾泰太過偏激,應該思考的是天災的本質,以及人們如何從災後站起來等更有建設性的觀點,簡單來說就是著眼點不同。在哲學領域中,筆者可能不夠專業,但就個人所知淺見,兩人對於神、人類與天災關係的哲學論戰,是讓哲學思考能更深入發展並逐漸改變世界觀的關鍵。

科學史觀點的里斯本地震

  前文已經提過,近代的大地震常是科學大躍進的關鍵,而里斯本大地震某種程度上也算是最早觸發地震科學急速發展的事件,或許可以說,其影響力直到現在。除了前面提到各種挑戰過去典範的嘗試發展理論之外,更重要的是「蒐集資料」。蓬巴勒首相為了穩定當時內政,在地震過後啟用了大量修士調查各地災情(包括震災導致的火災)、房屋受損程度與當時地震的情況等等,目的是為了儘快重整里斯本、重建房舍。但比起重建里斯本,科學家更看重當初蒐集的資料,除了前述資訊,還包括「地震搖了多久」、海嘯來臨前的海水變化等情況,這些資訊十分有助於重建古地震的規模與地點。因為大地震通常數百年才發生一次,如果能把古地震資料蒐集得越完整,無論是對該次的地震事件或整個地震學,都會有莫大幫助。

  里斯本大地震和前述的地震調查資料,更啟發了另一位英國科學家米契爾(John Michell, 1724 - 1793)的研究。他在1760年的論文提出了對於地震成因的看法,他的看法更接近現在的科學知識,但當時並未引起太大關注。米契爾注意到地球可能有分層、地震的本質是在岩層中傳遞的波動、地震可以穿過地球內部,甚至地震波有不同波相(他觀察到P波、S波的特性,但並未對此命名),這些研究也間接催生了後來地震儀的發明與地震定位的基本概念,因此對許多地震學家來說,他是「地震學研究之父」。

  現今的地震學仍有許多還難以解答的問題,但對地震學者而言,「累積關於地震的知識」是件兩難的事。以現在國人熟知的九二一地震來說,在地震發生前數年推動大量設置地震儀的計畫,在九二一地震時得到了許多當時最接近震源且解析度最高的資料,而使得國內的地震研究在數年間有長足進展,但地震學家設置儀器的初衷,絕不是「希望地震發生」。換句話說,最理想化的情況是「地震發生在人少處,但卻能收到相對有幫助的資料」。但事情總是不會如我們所願,目前也只能在人類所能做的最大努力之下,防範地震伴隨而來的災禍。

地震本來就是生活的一部分

  如何與天災共存?凡事總有個先來後到,地震和大多自然現象在地球存在的時間,遠遠比人類出現還早,所以自古以來,即使是少見的大地震,也本就是人類文明與生活的一部分,光是從1755年至今,各種與地震相關的多項歷史或近代事件也可見端倪。里斯本大地震嚴重影響了葡萄牙的國力,也改變了葡萄牙的政治結構,甚至影響全歐洲;在東亞,日本從戰國時期一直到江戶之前(約1477 - 1600),每隔數年就發生一次的強震(例如天正地震、慶長地震、慶長伏見地震),也間接影響了豐臣秀吉和德川家康的勢力變化;1906年的臺灣正處於日治時期,梅山地震後,基於防災逃生的理由,女生纏足(裹小腳)文化也隨著當局推廣天然足而消失。又過了一個世紀,2009年發生在義大利拉奎拉的地震,除了造成重大傷亡,由於震前政府急於應付當時密集發生的小地震後地震預測人士的言論,在記者會上過度的安撫說「不會有更大的地震」,輕忽了科學的不確定性與防災宣導的重要性,結果就是讓政府官員與科學家被起訴,這樣的科學與社會的對話誤解,加深了民眾對當局與地震科學家的不信任感。

  上述只是在不同的時空下,地震與人類社會互動的一小部分,但光是這些就足以告訴我們,生活與地震實為密不可分,即使久久才發生一次大地震,造成的影響卻有可能十分廣泛,然而平常我們對地震的關心卻有點不成比例的少。當國內外有災情嚴重的地震發生時,大眾和新聞對地震關心的熱度會提高,許多地震防災專家會大量曝光,但熱度退的也快,一般來說國外地震約莫一週,國內的關注則是二週到一個月。這樣一想,各位讀者能讀到此篇文章,對地震的關心程度猜想早已超過大眾的平均。

  即使如此,我想除了少數熟悉地球科學的讀者之外,相信面對地震,我們該做些什麼,還是有很多疑問。而本文開宗明義所說「經常沒有標準答案」的原則,並不是消極的讓大家不做準備,而是期待人們可以藉由「思考」,來找到自己經過演繹與歸納後的最佳選擇。地震工程有句名言:「殺人的不是地震,而是建築物」,而「許多受災都市幾乎是在原地,或是在鄰近地區重新建造」則是另一項重點,因此不管身在何處,若當地歷史上曾有過強震或海嘯,那麼未來鐵定也會有。

  或許有人會想「人類怎麼這麼笨,把房子蓋在不會有地震的地方就好啦!」事情真有那麼簡單也就不用煩惱了,實際上,人們對居住的選擇,不太會受地震左右。由於桃園地區的地震危害潛勢稍低,似乎有建議就防災角度而言,桃園是個不錯的選擇……但是,假如將全臺灣的人口全部聚集在桃園,人口密度會大到無法想像,現代也幾乎沒有見過為了地震而遷移整個大都市的情況,地震在都市計畫選址的考量只占一小部分。放眼世界,不管是里斯本、東京、墨西哥城還是西雅圖,這些同時是大都市又是強震好發之處的地方,至今仍然人口密集,因此我們就得換個想法:「如果大地震哪天來了,這個城市是否耐受得住?是否可以很快恢復?」因而落實在各種人類所能及的科技上,舉凡結構物的耐震設計、防災演練、強震即時警報(地震預警)都是嘗試解決地震災害問題的方向。

所以,我們到底如何與地震共存呢?

  關於如何與地震共存,建議考量的方向取決於自己「關心的方向」,每一個議題的處理方式當然都不同,就必須依序對症下藥。如果擔心的是建築結構耐震,就會建議尋求建築公會或土木公會等專家;如果是居家防震準備,我想官方的建議已經很多,像固定家具或是防災用品等等,在此不贅述;如果是想到自己在地震來臨的那一刻能否平安,至少也要先瞭解強震即時警報的用途、瞭解防災演練的真正意義。

  但在此更需另外強調一項,也是最常被忽略的事,那就是「科學研究有賴於民眾對於科學研究相關政策的支持」,並不是要大家毫無保留的支持地震學研究,而是希望每個人都能先透過深入理解科學對防災的功用,評估是否該支持各項研究。這麼說好了,土壤液化潛勢圖、地震危害勢圖,並不是憑空冒出來科研成果,補強建築物的科技與經費也不會平白無故從天而降。有了適切的經費、充分的研究與基礎調查、好的政策規畫,才有可能讓科學成果進入我們生活中。

  只是,「我們要如何知道某某地震研究對人類的幫助」呢?身為科普作家,我一直嘗試將地震相關的科學知識、科研成果簡化分享給大眾,目的就是希望能讓地震知識更普及。雖然所有的地震學家同樣無法預測地震何時到來,但也不會以偽科學成果來徒增大眾恐慌,而是期待上至決策者,下至一般平民的所有人,都能得到有幫助的地震與防災知識,並各司其職,在真正遇上不可避免的地震時,將災禍減至最低。老實說,期待臺灣政客能在理解天災風險下提出實際可行的防災政見,好像是個遙不可及的夢想,但如果有更多政治家能擁有如同當初蓬巴勒面對災害時的應對能力,相信會是全民之福。

  最後再來談談《里斯本大地震》這本書,裡面涵蓋了不少較為厚重的人文和歷史知識,一下子讀完確實會有點吃力,但不要被它嚇到,就如同閱讀科普文章一般,先從自己有興趣的、覺得重要的開始著手。就算不知道地震何時會來,但當我們看了這本書、看了地震的知識後,可以再次嘗試問自己:「如果現在突然來了一個世紀大地震,我會怎麼應對?」

附個 《里斯本大地震》的連結:
https://www.books.com.tw/products/0010833960?sloc=main

2020年1月15日 星期三

沒事,幹嘛改震度分級呢?(絕對不是吃飽太閒)

文\潘昌志  《震識:那些你想知道的震事》副總編輯
身為地震科普推動者的我認為,「震度」是地震發生當下時,對人們最重要的一件事。

為什麼?因為它是最直接的資訊,災時的傳遞也最有效率,以下面兩個敘述例子來看:

19990921地震,規模7.3、震源淺層、震央南投。
20160206地震,台南市震度達七級。

想要描述地震時的搖晃很大,如果用規模大小來談,還得再描述地震的震央和震源深度,因為規模大的地震,如果位置離我們很遠,影響就會小得多,像是921地震時臺南市的震度就只有五級,如果我是台南人,當知道以上那條描述921地震的訊息時,並不能知道地震搖得多大。但「台南市震度七級」的資訊就相當明確,我可以知道「台南鐵定搖得很大」。

如果這時還問我「為什麼?」和「震度是什麼?」不好意思,麻煩請先到隔避棚,看完《Did you feel it?震,知道了》這篇文章再回來哦!




這是第一次改震度分級嗎?如果不是為什麼總是需要改?
這不是第一次改,第一次改分級發生在集集地震之後隔年的八月,而為什麼要改的理由也很簡單,那就是「不夠好用」。

集集地震前,氣象局的震度階和當時日本氣象廳使用的很像,為06級,但日本早在1949年後就因應需求增設第7級,而1995年阪神地震後也增加了5強、5弱、6強、6弱。

1999的集集地震,則是因為當時中部地區量測到的地動加速度極大,由於當時震度上限為6(250cm/s^2),但超過6級的分布範圍太大,根本分辨不出中部重災區的大小差異,而後來分析地動資料後,發現重災區的地動加速度動輒500600甚至超過900cm/s^2,且另一方面在建築法規上又將水平地動加速度的考量提高到412.5cm/s^2,所以又增設了400cm/s^27級震度(當時的新聞稿連結)



所以,不管是日本還是臺灣的例子都可以看到一個關鍵的事實:震度,始終來自於人性不對是震度,始終來自於防災需求。

2020年的震度是改得跟日本一樣嗎?
不,有超過87%是跟日本的不一樣哦!
臺、日震度分級一樣的地方,只有兩個:

      分級表「寫上」0~7級外加5566(但計算的公式與畫分的邊界,都不一樣)
      有將三分量進行合成單一向量振幅並濾波(但瀘波的考量也不同)

為什麼要自找麻煩弄不一樣的震度分級、不乾脆用一樣的就好?我們可以思考一下設置震度分級的最主要目的:
      「量化分級地震的『搖晃』行為」

以及更改時會出現的問題:
      會不會因為改變過大而不利配套措施的實施
      之後有沒有可能需要微調分級

因此,這項更改除了要考量科學,還要考量其運用在社會上的實踐,並同時考量科學不確定性,所以接下來我們會細談各種需履調整的理由以及跟國外的異同與原因。

最大的改變:除了用「地動加速度」以外,還納入了「地動速度」的考量
最早的震度是從現象描述而來的,因為早期還沒有適當的地震儀可以量測地震的參數,直到地震儀發明了後,人們發現地震可以用「波形」來描述它對地表造成的運動,就像海浪一般有波動的行為。而既然地震是種「波」,就可以用「位移」、「速度」、「加速度」三項來記錄。其中「加速度」是裡面中最能符合「強震」特性的參數,因為加速度最適合對應到「力」的物理意義,而能代表我們想呈現的「搖晃」。

不過,在經過數年來的研究分析(Wu et al., 2003)也發現,不止「地動加速度」,「地動速度」也是一項重要的參數,尤其是大地震發生時,更需要考量地動速度值,而其背後的原因是地震波的「週期」因素,大地震所帶來的長週期振動,會在近斷層的地方產生「速度脈衝」。

考量到文章內容開始有變難了,請容我用兩種簡單版和深入版兩種描述

      簡單版:
就是說我們光量測加速度不夠,還要量測「速度」才能完整度。就像我們如果用指尖輕輕但「快速」以蜻蜓點水的方式戳一下對方時,對方應該只會覺得癢,不會覺得痛;但如果我們用力揮拳時,因為動作很大速度變慢了,但對方被打到應該會想問候你母親一樣,快、慢並不是關鍵,還要考量出拳時的力道、人對於痛覺的敏感度等因素。

      深入版:
當地震波的週期長時,即使「加速度」不大,也會因為朝著同一個方向加速的時間延長,而產生比較大的「速度值」,因此會有「用加速度計算起來震度不算大,但以速度值的差異來看明顯搖晃很大」的情況。反過來說,地震波的週期很短時,就算是很大的加速度,也因為延續的時間太短,人或房屋根本還沒有「被搖到」的感覺。

一般來說解決處理「地震波週期」和「速度」有兩種方式:
  1. 在處理地動加速度資料時,以適當的濾波效果來讓地震的加速度可以更能對應災情。
  2.  用速度資料來做為震度的標準(或納入標準之一)

台、日在處理震度分級的差別,在於日本用了第一種方式但用到極致,而台灣經由2020的震度改制後,在震度較小時以第一種方式考量,但震度大時則以第二種方式為主。附帶一提,最常被修改使用的「麥卡利震度階」(美國、韓國、中國等地使用),就常見有「雙重標準」的情況,在有的地方會同時具有速度和加速度兩種指標,這也意味「地動速度」是重要考量依據。

要說哪一種比較好?很難說,「震度」的標準並沒有一體適用於全世界的分級表,即使是最多國家用的麥卡利震度階,其實在各地也有不同的微調修訂,這代表震度其實要考量到地震分布與地質的特性。而中央氣象局在修訂震度時,還是考量了集集地震、兩次0206地震的結果,並且在制訂過程中也以過去發生的地震模擬檢視適用性,最後才推出修訂方案。

所以,將速度納入考量不單純是「別人做我們就要跟進」而已,而是「別人做了不錯的,我們也來研究如何讓自己做得更好」的概念。接著我們來「說圖解字」一下新震度分級表:



「灰色部分」是中央氣象局在2020年起使用的震度對照表,簡單來說就是最大地動加速度(PGA)值過了80cm/s^2之後,就會開始改用最大地動速度(PGV)值來計算,白色部分我們則可以想成是「可以對應的加速度範圍」。所以如果我們看新的6弱、6強、7級的PGA好像都比舊的再調高(舊的6級是250~4007級是400以上),但這個論述「並不完全正確」,因為實際上在計算震度時,地震波的PGAPGV並不會和表中一樣對應的很好,有些狀況會是PGA算出來6強但PGV卻是7級,但反過來變成只有5強的例子也有。因此,要了解以前的地震震度分布情況,就需要以新制重新計算才能確知,並非直接就能對應。

那為什麼要細分5566弱呢?不能直接09還分10級嗎?
這點我沒辦法回答,因為它非科學問題,以科學家的角度來看使用何種標示沒有顯著差異,但我們仍可以討論兩種修改方式在實施上的優缺點。

改成0~910級的方式
優點:數字大者即代表震度大,若知道震度意義是很直觀的。

缺點:由於原來最高為7級,而新的7級也和原來不同,未經說明可能會有誤解,。

目前氣象局使用的56級細分強弱的方式
優點:雖然5級以上有點像是砍掉重練,但如果原先「5級以上%$@#」、「6級以上$%&@」的配套是維持不變的,這樣對於其它部會或單位(交通、營建、水利、防災、學術等)運用資料上的影響較小。

缺點:加上「強」「弱」的觀念和日本的分級方式有點像,所以容易產生台灣=日本震度分級的誤解。

我不確定還有沒有未考量的因素,但就目前上述的幾點,在56級加上強與弱是相對影響小且容易講述的,而對長期容易將震度和規模搞混的科普傳播中,或許這樣的改變讓震度不只有數字,還有描述性在,更能突顯兩者意義上的差異。所以,如果說震度分級是「改了會更好用」不單單只是從科學面,也包括了科普的層面呢!

圖片來源:震識FB相簿

延伸閱讀:
Wu, Y. M., Teng, T. L., Shin, T. C., & Hsiao, N. C. (2003). Relationship between peak ground acceleration, peak ground velocity, and intensity in Taiwan. Bulletin of the Seismological Society of America, 93(1), 386-396.